2012年11月19日

If you are good at something

照例,為了怕畫面慘淡,我在這種跟作品無關的文章裡加上一張完全不相關的作品圖片。
圖為近日未完成的新作品面貌


近日對生活所觸及的事情有感而發,於是在我的Facebook(2012/11/20)裡寫下了如下一段話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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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年前世界三大男高音之一的卡列拉斯(Jose Carreras)來台開唱,在行前記者會時,記者請他能否隨口唱個兩句,卡列拉斯回說: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代價

依稀記得電影《黑暗騎士》裡飾演小丑的希斯萊傑(Heath Andrew Ledger,1979年4月4日-2008年1月22日)也有過類似的台詞:If you are good at something , never do it for free!如果你對某件事情在行,別讓他免費!)

越來越常遇到某些熱情的朋友,希望我隨手畫個幾筆當作表演;或者是希望能免費幫他畫些什麼,都被我婉拒了。

我想說的是:雖然還只是個沒沒無聞的菜鳥,但我仍是個藝術家,而非表演者,表演的事情我做不來。另外,假使您認為我的作品畫得不錯,那麼每一張都是費盡心血畫出來的,而非隨手塗鴉,更別談在這張作品誕生之前,我們從學生時期就經過累積數年的努力,這些都是一件作品誕生之前的「代價」

不過,仍謝謝這些看重我的作品的朋友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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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段話引來了一番討論,除了認同上述言論的朋友(包括網路上的朋友、藝術家和民宅的兄弟們)外,我一直相當尊敬的陳明聰大哥(他同時也是資深媒體人兼專業攝影師),也補充了關於「志工」的說法:核心價值不能隨意被踐踏,但是有時還是可以廣為佈施……那是兩件不同的事而可以同時存在。


志工之說絕對是正確的,我們確實在很多場合進行無償的創作,甚至還倒貼。不過我在這裡還是想要回歸到「尊重」這件事情上面。打個比方來說,從沒有人會免費看診,假設今天醫師決定「義診」,那通常除了讓活動更加圓滿外,這位醫師也贏得「善良」的美名。少賺了錢卻多賺了名聲,不見得是個「無償」或「虧本」的事。

但在我目前所接觸到的藝術或設計相關產業卻通常不是如此,日前曾在一個我相當欣賞的設計師王艾莉的臉書上,看到他發了貼文,內容大概是遇到某個要做名片的業主,希望設計師能「順便」設計一下Logo。這個事件引起網友譁然,大多的回應都是攻擊那個業主,認為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直到最後,王艾莉才以輕鬆的口氣說:「其實大家也不用那麼生氣,我後來告訴業主:『今天你到麵攤吃麵,難道會要麵攤的老闆順便送點麵、送點牛肉、送點青菜?』」

過去也曾當過soho族的平面設計師之故,這類的業主我也遇過不少,他們不僅會要設計師「順便」做些什麼,惡意坎價或改變原本的提案更是家常便飯,歸咎主因大概是他們不把這種文創、設計或藝術工作當作一門專業(至少相較於律師、醫生甚或理髮師)來給予尊重,其中又以公教部門為甚(無意對公教部門批評,但就在下所接觸的案子裡,他們確實算是最會做出「順便」要求的單位)。「行情就是拿來破壞的呀!」最近因行政院「經濟動能推生方案」廣告而爆紅的涵冷娜曾經這麼說過。

但我也認為在某些層面上,因窮過頭而願意讓價的設計師,或者對自己的專業不夠自重的藝術家,也是造成外界對我們這行貶低的共犯之一,也許故意削價的主因並非業主的不尊重,而是他們把它視為對設計師談價的必經過程,所以我想,也許「教育業主」在某些成分上,也是設計師的責任。常常在這些舊經驗裡發現,當你堅持自己的原則,久而久之也能獲得業主對你的創意的尊重,讓你在案子裡擁有更大的發揮空間,另方面,之後找上你的也會以尊重專業的業主居多。

回歸正題,當個「志工」當然好,假使我能利用自己的專業來對這個社會多些貢獻,相信許多層面的獲得並非金錢可以衡量,假設能因這些無償貢獻而提升社會喜歡藝文的風氣,那長久下來也對我們的產業有所回饋。但相對的,也希望提出邀約的人或單位,能對我們的專業給予尊重(尤其那些連我的作品都沒看過就在開口的人,我真的找不到你們的尊重到底在哪裡),那麼在我行有餘力之餘,絕對願意多多貢獻自身專業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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